验收全本公示内容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1-03-31 浏览次数:515 次
验收公示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三营超精密光电(晋城)有限公司光学镜头自动化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三营超精密光电(晋城)有限公司光学镜头自动化产线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富士康(晋城)科技工业园 B 区 A1、A2、B1、B2 厂房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7日
联系人:张鹏飞
联系电话:18435616326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